“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PM2.5和臭氧污染的重要前體物。‘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要推進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提出加快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綜合整治,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下降10%以上的任務目標。新形勢下的藍天保衛戰迫切需要全面加強VOCs綜合治理。”在近日舉辦的第十一屆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減排與控制會議上,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副司長張大偉表示。
據了解,今年1月—10月,全國臭氧濃度同比上升了6.4%,是常規監測的6項污染物里面唯一濃度不降反升的污染物,而且受長時間的高溫、干旱等不利氣象條件的影響,多個省市的臭氧濃度創出了歷史新高。
“與傳統的二氧化硫、煙塵、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相比,VOCs治理有其特點,當前的工作基礎依然薄弱,已經成為大氣環境治理領域明顯的短板。”張大偉指出。
據了解,近年來,生態環境部采取有力措施,穩步推進VOCs綜合整治。
“從2020年開始,生態環境部連續三年開展重點區域空氣質量改善夏季監督幫扶,推動重點行業VOCs治理水平不斷提高,監測監管能力持續提升。”張大偉表示。
下一步,將進一步提高VOCs治理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突出分類管理、分業施策,深入推進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重點行業VOCs綜合治理,推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等重點區域率先取得突破。
一是全面加強源頭替代。
加快推進低VOCs原輔材料、產品,以及生產工藝的研發創新和升級,聚焦汽車整車制造、汽車維修、木質家具制造、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鋼結構等工業涂裝行業、包裝印刷行業及電子行業進行推廣,從根本上減少VOCs產生,從源頭上使廣大涉VOCs中小企業和產業集群擺脫治理、監管“雙難”困境。
二是全面加強排放控制。
要強化無組織排放監管。以儲罐、裝卸、含VOCs有機廢水、動靜密封點、工藝過程為重點,對無組織排放進行排查,對達不到相關排放標準要求的開展整治,分類采取設備與場所密閉、工藝改進、廢氣有效收集處理等措施,有效削減無組織排放。
要建設適宜高效的治污設施。對單一低溫等離子、光催化、光氧化以及非水溶性VOCs廢氣單一噴淋吸收等簡易低效治理且無法穩定達標的設施,進行全面清理整治。依據廢氣濃度、組分、風量,以及生產工況等,推薦適宜治理技術,加快推進升級改造,例如,全國高效燃燒類設施大概一萬套,每年新增量在一千套左右,增量和速度還要進一步提升。
要實施園區和集群綜合治理。針對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樹立行業標桿,制定整治方案,引導整體升級。
要強化統一管理,加強資源共享,實施集中治理。開展園區監測評估,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具備條件的統籌規劃建設集中涂裝中心、有機溶劑集中回收處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基地等“綠島”項目。
三是全面加強監測監控。
修訂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督促涉VOCs排放重點源主要排污口安裝自動監控設施;提升企業檢測能力,鼓勵企業配備便攜式VOCs檢測儀器、紅外攝像儀等;督促企業規范管理,鼓勵安裝中控系統,記錄生產、污染排放,以及溫度、壓差等VOCs治理設施運行的關鍵參數,妥善保存歷史數據。
四是全面加強監督執法。
加大執法監管力度。聚焦全面達標排放,嚴肅查處偷排偷放、超標排放、弄虛作假等重大違法行為,形成有效震懾;強化遠程監督幫扶。將運行管理規范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多進行遠程監督,少開展現場檢查;懲治低價中標亂象。公開發布溯源治理效果差、技術服務能力弱、運營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單位名單,實行聯合懲戒。
五是全面加強技術創新。當前環保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面臨許多新的機遇和廣闊的市場空間。充分借助VOCs治理產業發展迅猛之勢,強力推進涉VOCs主流控制技術的高精尖產業和重大技術配套裝備生產應用,培育具有帶動能力的龍頭企業,為VOCs綜合治理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源自中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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