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1年夏季揮發性有機物監測工作,提高VOCs監測數據質量,按照河南省生態環境廳工作要求,河南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認真組織,協調河南省計量院計量校準專家對18個派駐生態環境監測中心2020年采購的30余臺便攜式非甲烷總烴分析儀進行集中儀器校準,確保監測數據有效準確。
3月初,河南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對各派駐生態環境監測中心便攜式非甲烷總烴分析儀的基礎信息進行了認真調研,聯系校準部門上面服務,按照“統一收集、分類進行”的原則,3月22日組織派駐中心將設備統一送至河南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中心分析科和監測科將30余設備根據儀器的工作原理和品牌型號進行登記分類、排序。24日開始,配合省計量院計量校準專家按時、高效順利開始校準。
此次儀器集中校準工作,一方面解決了各單位便攜式儀器校準難、校準時間長的實際問題,另一方面體現了垂改后河南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積極作為,河南省生態環境監測上下一盤棋,通力合作新風貌。本次集中校準便攜式非甲烷總烴分析儀為下一步開展企業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監測工作奠定了可靠的質量保證。